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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檢查獲實體幣店勾串詐騙集團坑騙 估被害人損失30億!

【賴傳媒 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段可芳檢察官前於2023年間偵辦假投資車手詐欺案,發現周姓父子三人涉嫌勾結詐騙集團水房,成立實體幣店詐騙,指揮調查局及全台多個警察機關共百餘名司法警察,分別於2024年7月10日、11月20日至全台逾32處所同步搜索,查扣現金986萬元、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1713323顆(約5巷482萬元),另凍結帳戶內現金910萬元及Audi TT RS 2023年款跑車等,數波執行,共聲押6名被告獲准,14人具保,初估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新臺幣30億元以上。

雲林地檢署指出,周姓男子(55歲)及兩名兒子(27歲、26歲)父子原係經營薑母鴨店,長子周○維並擔任詐欺集團水房合作之一的個人幣商,與詐欺集團水房合作,從2023年先加盟U○○實體幣店,與其父共同經營佯以合法交易之「U○○台中南屯分店」,嗣U○○總店要求至店內賣幣者全數實名,致影響至台中南屯分店合作之水房成員,但因獲利可觀,周氏父子不願放棄與水房成員合作機會,遂退出U○○實體幣店,另改以「T○○ 泰達幣兌換所」之店名,從台中開始展店,全台陸續共成立10間泰達幣兌換所。

2024年3、4月間,更名為F○○實體幣店,店內刻意標榜防詐宣導、形式上KYC、免責聲明、契約書等,以合法交易的外觀,切割幣店責任,取信被害人,實則由詐欺集團跨境機房手以各種暱稱及名義,誘使被害人加入如「舊衣回收」、「親子之小店長活動」、「二手衣回收」、「求職徵才」、「打工廣告」等群組,或以「網路交友」為幌子,佯與被害人交友戀愛,實則為取信被害人後,在群組上或個別聊天時推薦投資資訊,使被害人下載虛假之投資APP或釣魚網站,跨境機房手再以各種理由向被害人稱投資需以儲值泰達幣之方式進行,誘使被害人下載虛擬貨幣錢包,以「有店面比較可信、場內交易所有一天限額上限、場外交易沒有上限」等話術,推薦本案F○○幣店,並要求被害人先行與F○○幣店預約後回報機房手,一路引導被害人至F○○幣店,後由F○○幣店員工形式上做身分確認並提醒被害人不要被騙,店內更假意懸掛防詐標語,要求被害人簽立免責聲明等切割幣店責任,以此方式加深被害人信任。

眾多被害人因F○○幣店為實體店面,店裡有防詐聲明、簽署形式買賣契約、形式上的身分確認,依機房成員指示將現金交付給店員,周○寧、周○維父子指示店員收受被害人交付之鉅額現金,將顯然高於平盤價格之泰達幣假意販售給被害人,再由周○捷確認店員收到現金無誤後,將泰達幣匯入被害人依機房指示所自己下載或至店家下載的泰達幣錢包地址(部分被害人則將如同密碼之註記詞交付機房手,一完成交易旋遭轉出),店內幹部再通報詐騙機房交易完成之訊息,後由詐騙機房無縫接軌繼續引導被害人將泰達幣轉匯至被害人所相信的假交易平台指定錢包,後臺之詐欺集團成員則將收取的泰達幣層層匯出。

當F○○幣店累積到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由周○寧、周○維通知配合的天○物流公司負責人員(負責人亦為FU法務人員57歲游姓男子),派收水人員至各店收取現金上繳給游男、周○寧或其他不詳之人再扣取平盤價之匯差,向國外真實姓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購買平盤價之泰達幣,以此方式洗錢,從詐欺款項中賺取暴利價差,自2024年1月迄7月10日,初估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30億元以上。

雲林地檢署表示,因本案被害人眾多,動員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助理及司法警察百餘人,已於2024年12月23日起陸續傳喚被害人至本署製作筆錄,於偵辦過程中發現,許多被害人都是因為誘騙加入各類投資群組,或以假交由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嗣後再遭引導至實體虛擬幣店購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集團甚至會以假出金方式,讓被害人誤信有獲利,待被害人進行大額投資後,詐騙集團即將虛擬貨幣轉移,讓被害人血本無歸,以養、套、殺模式坑殺被害人。本署呼籲民眾投資虛擬幣務必審慎,並非至實體幣店進行兌換虛擬幣就不會遭到詐騙,若民眾有類似至實體幣店購買虛擬幣遭到詐騙之經驗,請儘速至鄰近分局或派出所報案,與政府共同打擊詐騙集團、減少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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